锡盟多地发布公告、通告、提醒!严禁这些行为!违者严肃惩处
随着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到来
锡盟多地通过发布
公告、通告、倡议书的形式
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
对预防森林草原火灾
保护森林草原资源
提出要求
(以下需滑动查看)
2022年阿巴嘎旗关于进入春季
森林草原防火期的公告
一、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
二、各苏木镇、嘎查、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工矿企业、野外施工企业等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单位应组建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工具和装备,定期进行防灭火培训演练,接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调动,并接受旗林业和草原局业务指导。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向所在苏木(镇)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未成年人和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
五、各级防火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车辆待命制度,保证通讯信息畅通。严格防火信息报告程序,坚决杜绝多头上报。
六、各苏木镇、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常识。
七、如违反有关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将依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阿巴嘎旗林业和草原局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2022340
阿巴嘎旗消防救援大队:119
别力古台镇值班电话:0479-2026683
查干淖尔镇值班电话:0479-2457118
洪格尔高勒镇值班电话:0479-2402203
那仁宝拉格苏木值班电话:15247493128
巴彦图嘎苏木值班电话:0479-2300889
吉尔嘎郎图苏木值班电话:0479-2300656
伊和高勒苏木值班电话:0479-2317120
正镶白旗防火倡议书
广大居民、农牧民朋友们:
一、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
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正镶白旗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草原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
要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三、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对特殊群体(精神残疾或智力障碍等人群),家属要做好看护、监管工作,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移风易俗,倡导新风,用文明的祭祀方式表达哀思,为构建文明、和谐、绿色的正镶白旗作出应有的贡献!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险应当立即向当地苏木镇人民政府报告或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0479-6521530(旗政府办)0479-6521045(旗林业和草原局),0479-6522065(明安图镇),0479-6519339(伊和淖尔苏木),0479-6818541(乌兰察布苏木),0479-6527060(星耀镇),0479-6528750(宝力根陶海苏木)。
正镶白旗林业和草原局宣2022年3月
苏尼特右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
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春季为森林草原防火最为关键的时期,随着气温回升,林内可燃物更加干燥,为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自觉保护一草一木,不乱砍滥伐林木,自觉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人类共同的朋友。
二、文明用火。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品进入林区、草场。禁止在林区焚烧秸秆杂草、点烧田梗、吸烟和野炊等野外用火;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植树、墓园除草等形式追思先人,弘扬文明祭祀新风尚。
三、加强宣传。自觉履行宣传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做到森林林草原防火人人皆知、主动尽责、科学避险。
四、依法治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①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要承担赔偿责任;②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如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请拨打苏尼特右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报警电话:0479-7223676。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让我们齐心协力,群防群治,防火护林,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为保护我们的家乡而共同努力!
苏尼特右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
2022年3月11
全旗广大群众朋友们:
清明节即将到来,祭祀扫墓、外出踏青、各类生产活动日渐增多,多风天气频发,且春季天干物燥,是森林草原火灾的多发季节。为做好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东乌旗林业和草原局向全旗广大群众发起如下倡议:
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野外踏青游玩,扫墓祭祖时不携带火种、不燃篝火、不搞野炊、不吸烟、不违规用火,让森林草原远离火种隐患。
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呼吁广大群众文明祭祀,提倡网上或鲜花向逝者表达哀思,努力弘扬社会新风。
广大群众要共同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人人成为森林草原义务宣传员,倡议各单位、各临街商户要充分利用电子滚动屏幕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浓厚氛围。
在森林草原发现违规用火、吸烟等行为,要及时阻止,必要时请向有关部门举报。如果发生火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勿盲目扑救,并立即拨打旗森林草原防火值班电话(0479-6709688)报警。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关于森林草原防火的通告
为做好清明节期间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生态建设成果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现就全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防火时间
春季从2022年3月15日至6月15日,秋季从2022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
二、防火范围
各苏木乡镇辖区内的绿化工程区生态治理项目区、公益林区、草牧场及涉林涉草旅游景区(景点)等区域。
三、防火要求
禁止野外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随意烧荒、烧秸秆以及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在草原上从事野外作业的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
四、违反森林草原防火规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损失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五、各苏木乡镇要认真做好辖区内防灭火工作。一是做好宣传,以火灾危害性和防灭火知识为重点,倡导以种树、献花等形式扫墓祭祖;二是做好检查,清明节期间,深入到属地重点项目区、公墓等重点区域进行全天巡查严控;三是做好对儿童、放牧员、呆傻讨要等特殊人群的重点监控。
六、全旗各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火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提高“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和“群防群治”的意识,互相监督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组织扑救。(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锡林浩特将开通至乌兰察布、霍林河、呼伦贝尔、成都等多地航班
主办:锡林郭勒日报社
监审:贺玉萍
责编:王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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